食药监总局回应网络餐饮服务新规
2017-02-27 09:46141
核心阅读
●中央厨房模式:实体店不一定要有就餐场所,关键看能否保障食品安全
●家厨共享模式:没有实体店、没有许可证的,可参照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办法
●外卖平台:外卖出了问题,若平台不能提供入网商家真实信息,则由平台提供赔偿
“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外卖圈就被这样的新闻标题刷屏了。
新规中“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一条,较受关注。只有制作空间,没有就餐空间,算有实体店吗?家厨等共享模式根本没有实体店,还能做外卖吗?新规之下,第三方外卖平台模式是否也面临挑战?针对这些问题,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了记者提问。
网络餐饮,必须要有实体店铺?
“有实体店说明具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能够在监管之下找到责任主体,这是较起码的制度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介绍,目前一些外卖品牌采用中央厨房模式。中央厨房模式可以实行统一原料采购、加工,精简了复杂的初加工操作,操作岗位单纯化,工序专业化,有利于提高餐饮业标准化、工业化程度。
“17饭”是出生在网络的外卖品牌代表,采用中央厨房模式,且没有堂食。记者实地走访北京劲松七区725号的“17饭”店面,看到其牌匾上写着“17饭生态厨房”。该店大门口正对着取餐口,记者问能否现场点餐,店员回答:“不接受现场下单,你用手机订,还有优惠。”
目前,市场上的中央厨房模式主要有两种:
“17饭”和“笨熊造饭”等类似于加盟或合作。一位曾和“笨熊造饭”品牌合作过的餐饮老板告诉记者:“我们与‘笨熊造饭’签订协议,他们提供中央厨房的制作标准,使用我们饭店的证照,我们只负责加工,每个月结款。”记者看到,“17饭”劲松店公示的证照是“北京馨春园清真酱肉坊”。
上海的“盒马外卖”等则是直营,从食材、加工到配送全程由外卖品牌自己把控。去年“盒马外卖”在上海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明确其餐饮服务经营范围在互联网领域。此类中央厨房,其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更为明确。
不少消费者认为有实体店就意味着可以到店堂食,那中央厨房模式的外卖,算有实体店铺吗?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食品安全法》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是基于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提出的,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办法》也只对许可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
家厨外卖,没有证件如何监管?
另外一种网络餐饮新模式家厨共享,因平台商家都是家庭厨房,几乎都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实体店,所受争议更大。
有网友对家厨共享模式提出这样的疑问,说出了很多人对家厨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吃坏了算谁的?”
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记者发现,曾在家厨共享模式这个赛道上创业的“邻食”“丫米厨房”已经下线了客户端,“觅食”也不再提供家厨外卖服务,只有“回家吃饭”还在坚守。
“回家吃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办法》的发布。‘回家吃饭’的模式是共享经济,不同于传统餐饮经营状态,也不适用于当下既有的法律法规,希望政策能给市场创新以空间。”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家厨共享模式的监管给出了具体回复:如果“回家吃饭”平台上的店铺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可以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家厨的食品安全隐患还是很大。如果没有买卖,送给亲朋好友,法律没必要干预,但如果成为商事活动,涉及公共利益,就应办理证照。经营者自己也需要控制法律风险,如果真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生命危险,个人要对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注册公司则可享受有限责任待遇。”刘俊海说。
据“回家吃饭”相关负责人介绍,其在食品安全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监管,要求上线家厨实名认证、持健康证、厨房环境符合一定标准。并为消费者在保险公司投保食品安全险,住院费用较高赔偿2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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