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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诈骗翻新样家长考生须提防

2014-05-11 10:07 39

贵阳新东方烹饪学院-学院新闻栏目,招生诈骗翻新样 家长考生须提防详细介绍了发生在我院的各种新闻。此次学院新闻栏目详细介绍的是“招生诈骗翻新样 家长考生须提防

又是一年高考时,近年来,高校招生入学诈骗案呈现高发态势,犯罪手段也不断花样翻新,由于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为了圆孩子们的“大学梦”也是想尽一切办法,因此,家长和孩子们的“大学梦”也成就了这些招生诈骗分子的“发财梦”。2008年至2010年8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共受理高校招生诈骗案12件18人,其中2008年2件3人、2009年3件5人、2010年7件10人。涉案被害人达几十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00万元,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

  近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声、文艺之声制作播出了相关的法制节目。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案例1:钓鱼设局蚂蚁取财

  任某是一名部队士兵,一直想报考军校。2009年4月,任某在和同学的时候说了自己的想法。同学也很惦记任某的事情,后得知王某的姑父是某军区副司令员,并将王某引荐给任某。王某慷慨地说,凭着同学这层关系,一定帮任某的忙。而且要用较少的钱办好这事,别人要用10万元,任某只需准备三四万即可,并且说这些钱他和姑父一分钱都不会要,都是托别人给办。

  任某听了,非常感激,请王某吃饭后,很快就给了王某5万元,希望王某可以尽快安排自己入学。让任某想不到的是,在之后的半年时间里,王某又以各种借口分3次向任某索要1.2万元、5000元、8000元。虽然每次任某都不愿意给钱,但是想想已经给了几万元了,而且后续索要的金额也不大,王某也总是说“较后一次”,便狠下心来,一次次从家里拿钱交给王某,直至案发。

  检察官评析:

  钓鱼法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只是对被害人提出一个对方可以接受的要价,甚至是一个低于被害人心理预期的价格,然后通过伪造虚假证件等方式逐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编造各种理由以蚂蚁搬家的方法小额多次从被害人手中骗取钱财的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多抱有这种心态:“之前已经花了那么多钱了,再加点儿也无所谓,只要把事情办好了就行。”犯罪嫌疑人也充分利用了被害人的这种心理特点,步步为营,实施诈骗,使本来就对高校统招程序不甚了解的被害人欲罢不能。

  案例2:瞒天过海大肆敛财

  程某的女儿2007年参加高考,但成绩不理想,没有考上好大学。2008年8、9月份,望女成凤的程某辗转认识了自称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白某,说可以代办某国家重点大学普通本科入学,并说明2008年毕业的学生需要33万元,2007年的学生因为要调电子档案,需40万元。程某等人听起来觉得挺靠谱的,因为她的女儿是2007年参加的高考,便选择办2007年的学籍,之后又选了通信工程专业。

  第二天,程某带着女儿来到了该大学门口和白某见面。白某说自己已经先把学费交上了,并拿出一张盖有该大学红章的学生收费条,有程某女儿的名字,专业是通信工程,收费标准是1.09万元。在程某把40万元的好处费和1.09万元的学费转账给白某后,白某带着他们来到该大学校园里,见到了自称是教务处老师的王某和辅导员张老师,并安排了宿舍。同时,王某把学费收据条要走了,说是和正式发票一起归还。之后,填写各种入学程序表、体检、军训、上课,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只不过这里的上课很不正规,不是插进本科班一起上课,而是在一个租的教室里学习,而且教师也是临时雇来的,张老师说等他们查完学籍后,才会正式上课。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10年。

  案发后,经白某供述,他根本没有能力帮程某的女儿办理有正式学籍的入学,程某女儿上课、住宿的地方,其实是某动画培训学校的下属学院租用的公寓楼,与白某口中的某重点大学并无关系。女儿辗转两年的入学经历和40多万元费用让程某伤心欲绝。

  在另一起招生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曹某利用某艺术学院合作培训班,打着某大学招生的旗号进行诈骗,自2009年开始,他先后骗取12名受害人钱财近700万元。

  检察官评析:

  混淆不同招生类型,假借某些民办教育机构之名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诈骗类型,我国目前除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一些社会教育机构与高校合办的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由于不少考生和家长不太了解情况,一些不法分子就抓住家长们这一软肋,瞒天过海,实施欺诈。

  案例3:编造身份虚张声势

  吕某想为儿子李某办理在北京上正规统招生的大学,毕业后可以拿到正规的毕业证。吕某通过洪某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是国家部委某内参主编,小李上学的事情包在自己身上。之后,陈某又介绍吕某认识了陆某,并强调陆某是北京某学院的院长,可以帮助办理去该学院上学的相关事宜,并以此为借口向被害人索要了2.6万元办事费。

  但是,“陆院长”迟迟没有将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在吕某的催促下,他们又找到了李某,介绍说李某专门负责为某重点高校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中心招收成人教育学生,并说明在该中心学习一个学期后可以转入重点大学成为正式在读学生,毕业后发该重点大学毕业证书,以此向吕某索要15万元。在吕某付给李某15万元后,李某发给小李一个入学确认书。但是,两年过去了,小李转入某重点大学的事情一直没有办成。

  检察官评析:

  在高校招生诈骗案件中,编造显赫的身份和强大的社会关系背景是犯罪嫌疑人经常使用的一道杀手锏。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的权力金钱信仰,编造虚假身份、虚构办事能力。他们或称自己是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或称是高校主管招生的负责人,或者说自己的亲戚朋友是部委高官、军队领导,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有“通天之术”,甚至扬言北京的名校随便挑。

  检察官提示:不要迷信“门路”

  近年来,招生诈骗案件在高校招生以及录取期间总是呈高发态势,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抓住部分考分相对较低的考生和家长企盼上大学的心态,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精心”筹划,设“局”诈骗。其实,这些骗术本身并没有多么高明,反倒是家长的某些心理弱点为他们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高校招生,教育部陆续制定了非常严格、严密的规定,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招生办和高等学校,都在努力通过咨询、举报电话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保证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家长们更应当擦亮眼睛,多向招生办公室咨询,不要迷信所谓的“门路”,以免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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