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正式实施
2017-08-04 10:17138
近日,北京食药监局印发实施《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成为全国首部有关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方案对运动营养食品的产品实质属性、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和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标签标注的规范使用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要求。尤其是在原辅料使用上,要求所有原辅料不得使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物质。
同时为避免误导消费者,对标签也有严格规定,要求标签主要展示面应标示“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有关营养的声称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的规定,不得做任何功能声称;如有不适宜食用的特殊人群,也应同时在标签中标示。
运动营养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与保健食品有所区别。作为满足运动人群的特定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运动营养食品纳入重点监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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