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录取既看分又看人
2016-06-19 10:30166
近日,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炉,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记者昨日上午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覆盖招考录环节,暂不取消高考录取批次。2022年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录取时的“两依据一参考”为:考生高考统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改革涉及5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中,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共涉及5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其中包括: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一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县内的初中学校,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等。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用于普通高校招生。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等。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我省已于2011年起全部取消,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继续保留。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确保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高校学习。改进录取方式,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取消招生录取批次,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等。
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此外,还有加强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等。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2年起,高考成绩将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等。
省高考当前模式持续到2021年
据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我省将按照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确保2019年发布,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从现在到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将继续按照目前的模式进行。尽快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各项改革配套文件。积极研究高考综合改革给高中教育教学带来的变化,积极稳妥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涵盖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等阶段
此次改革特点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公平性。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
科学性。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此外,也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
区域性。我省地处西部,是教育大省,特别是高教大省,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备案意见,考虑到区域特征和稳妥推进,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9年,有较充分的时间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准备。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改进录取方式方面,我省早在2010年就已经开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考虑到目前条件暂不成熟,暂未明确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时间。
将严格按照改革的时间表推进
2015年启动各项单项改革,重点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从2016年起,高考统考所有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6年印发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全面推进,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陕西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解读热点
·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未来高考中占重要位置
·高考成绩不再是 高考录取唯一依据
·促进学生认真学习 避免产生严重偏科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占有重要位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张荣祖表示,我省自2008年已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这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促进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张荣祖表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转变人才选拔方式
关注“活生生的人”
张荣祖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但还存在评价标准各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目的是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素质。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高考成绩不再是高考录取的唯一依据,评价标准向多元化方向迈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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